指揮協調系統
依據《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技術規范》(CJJ/T 106),建設監管數據無線采集、監督中心受理、協同工作、監督指揮、績效評價(《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技術規范》中的綜合評價子系統)、地理編碼、基礎數據資源管理等子系統,實現城市運行管理問題的“發現、立案、派單、核查、處置、結案”的閉環管理,并具備接收、辦理和反饋國家平臺和省級平臺監督檢查系統布置的重點工作任務功能。
根據綜合評價工作要求,將城市運行管理服務相關的管理對象按照《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規定的規則和編碼要求,列入部件和事件擴展類別,增加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業步行街等實地考察樣本所涉及的相關專題圖層,并納入基礎數據資源管理子系統進行統一管理維護。
